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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科普文章 明确表示美瞳应严格监管

作者:亿邦动力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

2022-06-15 14:54

6月15日消息,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的提示》科普文章,文章明确指出:美瞳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按要求严格监管。

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美瞳销售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经营,如果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还需持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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