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草案打破立法法“三审制” 还将四审
作者:亿邦动力网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2018-06-19 13:48
6月19日消息,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不过,电子商务法将打破“三审制”。据悉,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并未提及建议将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这意味着三审后,电子商务法草案还将迎来“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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