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亿邦公众号
    • APP下载

海关颁新政:中国新西兰跨境贸易新时代来临

作者:亿邦动力网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2017-06-21 11:57

【亿邦原创】6月21日消息,亿邦动力网最新获悉,日前,海关总署正式发布2017年第23号关于实施中国-新西兰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互认的公告。这意味着,此后中新两国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将对AEO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和优惠政策。

据了解,今年3月,我国与新西兰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新西兰海关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新西兰海关安全出口计划互认的安排》,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互认安排。

在该公告中,具体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新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AEO企业”),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其中,新西兰海关认可中国海关的高级认证企业为中国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新西兰海关“安全出口计划”的成员为新西兰的AEO企业。

2、中新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

3、中国AEO企业向新西兰出口货物时,应当将AEO企业身份信息通报给新西兰进口商,由新西兰进口商按照新西兰海关规定填写申报,新西兰海关在确认中国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4、中国企业从新西兰AEO企业进口货物申报时,需要在报关单“备注栏”处填入该企业的新西兰AEO编码。填写方式为:“AEO”(英文半角大写)+“<”(英文半角)+“新西兰AEO编码”+“>”(英文半角)。

例如,新西兰AEO编码为NZ1234,则填注:“AEO<NZ1234>”。中国海关在确认新西兰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版权提示】亿邦动力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run@ebrun.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已点赞

+1

{{ praise_text }}

好文章,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广告

下一篇

跨境电商资源对接

《全球跨境电商服务商资源手册》第二期手册现已发布,触达更多资源,了解跨境服务商信息,欢迎点击链接下载。

了解详情

618奶粉销售终极战报:平台之争鹿死谁手?

亿邦动力网汇总了618期间,奶粉品牌、平台的销售份额及涨价促销数据排名,供您参考。

母婴 京东 天猫

2017-06-21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