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C2B模式和B2C模式的差异
作者:亿邦动力网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2012-06-11 10:36
做电子商务常见的模式有B2C(如:天猫商城),C2C(如,淘宝),但最近看到的C2B模式其实也很早就有,起源于美国人JAY Walker1998年成立的Priceline。
C2B大致是允许消费者通过网络向网站就某种商品或服务报出自己愿意支付的价格,由公司负责从自己的供应商渠道中寻找愿意以消费者所定的价格出售该种产品的供应商。实际上是以消费者为驱动的电子商务。
C2B和B2C模型进行对比很有意思,于B2C而言,平台商是一个中转站,供应商把自己的产品发布至平台,平台商把相关产品和信息转移到消费者,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并没有双向沟通的权利,消费者无法知道供应商和平台商之间的交易成本等;而C2B是消费者对自己有需求的产品对平台商报价,供应商透过平台对接自己的用户,等于供应商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去平台商处采购自己愿意服务或提供商品的用户订单或信息。平台商扮演一对多角色,甚至相当于中介。B2C是以产品价格为驱动的,而C2B是以消费者为驱动的。
这种模式对消费者而言有一定的弊端,比如时间,这种模式只能在对价格很敏感的客户起作用,这部分客户在乎最多的是价格,对时间、效率要求不高,这样一种交易相当于用户去平台商处发布采购信息,平台商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需求和意向价格去供应商处进行二次采购,中间的服务成本比较大,时间耗费较长,用户拿到产品必须经历两个采购周期,而B2C用户只需要看价选货,大大地缩减了时间很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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