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亿邦公众号
    • APP下载

特税进口商品将无需提交中转地海关证明

作者:亿邦动力网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2015-12-15 10:51

【亿邦原创】12月15日消息,政策一直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亿邦动力网获悉,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符合“直接运输”单证适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经香港或澳门之外的第三方中转的进口货物,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申报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时向海关提交下列运输单证之一的,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公告》具体内容包含以下两点:

一、 对空运或海运进口货物,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单份运输单证。该运输单证应在同一页上载明始发地为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境内,且目的地为中国境内;原产于内陆国家(地区)的海运进口货物,始发地可为其海运始发地。

二、 对已实现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等协定项下集装箱运输货物,也可提交能够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箱号、封志号未发生变动的全程运输单证。

《公告》同时指出,海关若对上述运输单抱有疑问,进口人应当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据悉,本公告将于2015年12月20日起执行。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的相关规定将另行公告。

【版权提示】亿邦动力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run@ebrun.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已点赞

+1

{{ praise_text }}

好文章,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广告

下一篇

跨境电商资源对接

《全球跨境电商服务商资源手册》第二期手册现已发布,触达更多资源,了解跨境服务商信息,欢迎点击链接下载。

了解详情

国内首家实验室材料B2B运营:5万SKU

B2B平台毛博士为实验室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实验室试剂、耗材、技术支持等产品和服务。

化工

2015-12-15 10:19:19